学校公告

关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费用的公示

2025年06月07日


为促进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,根据《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(杭价费》(2003)156号)文件精神,现将医药商品购销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收费标准公示如下:

收费标准

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,自2025年6月8日起至2025年6月13日。公示期间,若有异议,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。

举报电话:0571-82672216

浙江医药技术学校
2025年6月 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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