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06月07日
为促进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,根据《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(杭价费》(2003)156号)文件精神,现将医药商品购销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收费标准公示如下:
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,自2025年6月8日起至2025年6月13日。公示期间,若有异议,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。
举报电话:0571-82672216
浙江医药技术学校 2025年6月 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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