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10月12日
为促进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,根据《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(杭价费》(2003)156号)文件精神,现将医药商品购销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收费标准公示如下:
收费标准
单位:元/人次
职业名称(工种)
等级
理论
实操
医药商品购销员
(药品购销员)
四级
20
200
(中药调剂员)
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,自2025年10月12日起至2025年10月19日。公示期间,若有异议,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。
举报电话:0571-82672216
浙江医药技术学校
2025年10月 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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