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公告

关于十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费用的公示

2025年10月12日


  为促进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,根据《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(杭价费》(2003)156号)文件精神,现将医药商品购销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收费标准公示如下:

收费标准

单位:元/人次

职业名称(工种)

 

等级

 

理论

实操

医药商品购销员

(药品购销员)

四级

 

20

200

医药商品购销员

(中药调剂员)

四级

 

20

200

 

 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,20251012日起至20251019日。公示期间,若有异议,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。

  举报电话:0571-82672216

 

浙江医药技术学校

202510 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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